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是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5个主城内办事处。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能: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秉承“党务政务公开、互动为民服务、网上审批办事”三位一体的功能定位,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站在公众的视角来建设门户网站,充分利用我区党务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基础一体化、办公模式一体化”的优势,提出了“一站式”服务理念,把门户网站作为全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乡街道“统一的对外宣传展示的平台,统一的党务政务公开的门户、统一的与民沟通的渠道、统一的网上审批办事的窗口”。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景宁设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后几经撤并,于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畲族自治县,现为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华东地区唯一的民族自治县。县域面积1950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4个镇15个乡,全县户籍人口为168349人,其中城镇人口35728人,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0242人,畲族18539人,常住人口11.11万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